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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取消安地卡及巴布達(Antigua and Barbuda)免簽的資格

2017/8/7
2017年06月26日加拿大移民部長公布,自2017年06月27日東岸時間05:30起安地卡及巴布達(Antigua and Barbuda)公民必須取得簽證才能入境加拿大。 之前所核發給安地卡及巴布達公民的 eTA (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將失效無法使用,不可以持eTA入境加拿大。

經過仔細追蹤安地卡及巴布達旅遊文件的完整性之後,加拿大政府決定安地卡及巴布達不再符合加拿大免簽的資格。 加拿大政府還是非常歡迎來自安地卡及巴布達的遊客,同時也必須保護加拿大移民系統的完整性,並且確保加拿大人的安全,大部分核准的申請人都可以取得10年多次入境的簽證,旅客每次入境最多可以在加拿大停留6個月。

安地卡及巴布達公民自2017年06月27日05:30日起可以在線上申請簽證,或是書面郵寄申請,或是親自申請,申請地點為Trinidad and Tobago。 大部分的申請案審查時間為14天,請注意!之前已經預訂機票前往加拿大並且持有eTA的安地卡及巴布達,不保證一定會核發加拿大觀光簽證。

持有安地卡及巴布達跟加拿大雙重國籍的人必須持有有效的加拿大護照才能入境加拿大,有效期的加拿大護照是唯一能夠證明加拿大身份的證件,才有權利入境加拿大。

安地卡及巴布達擁有加拿大或美國以外的第二國公民身份,其第二國公民身份的國家屬於加拿大免簽國家 (visa-exempt country),則可以申請e-TA,並且持有該第二國護照入境加拿大。

所有美國永久居民透過加拿大機場 (飛機)入境者必須申請eTA。
安地卡及巴布達公民持有有效的綠卡必須申請eTA,包含之前(2017年06月26日以前)持有的eTA 也全部失效無法使用,必須重新申請。 這些人搭乘飛機入境加拿大時,必須持有有效的美國綠卡,以及申請eTA時的有效護照,如果是搭乘火車、巴士、船、或開車進入加拿大,美國綠卡持有人不需要申請加拿大簽證或eTA,但是,必須證明美國是她們永久居留的地方。

目前停留在加拿大的安地卡及巴布達公民,包含學生及勞工,只要簽證有效還是可以繼續停留在加拿大。 如果這些人計畫離開加拿大再入境,則必須申請加拿大簽證才能再次入境加拿大。


*資訊來源: 加拿大移民部IRCC官網, 臺一移民留學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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