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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制定新法嚴懲僱用非法勞工

2007/2/8

澳洲新任移民部長Kevin Andrews 於2007年 2月7 日表示,澳洲僱主及勞力供應商不論故意或疏忽而雇用非法外國勞工,將面臨新法更嚴厲的處罰;澳洲國會今天剛通過該項新的法律。
僱主及勞力供應商蓄意幫助或剝削利用非法勞工,最高將面臨二年徒刑,及/或澳幣13,200元(個人)及澳幣66,000元(公司)的罰金。
如果非法勞工受到奴隸、強迫勞動或性奴役等非人道方式剝削利用,僱主及勞力供應商將面對更高罰則。如果被判決有罪的話,個人最高將面臨五年徒刑及澳幣66,000元的罰金,公司法人最高罰金澳幣165 000元 。
新法預期在2007年8月生效,澳洲移民部在新法正式施行前,將舉辦廣泛的宣導活動,讓僱主能夠很清楚的瞭解法律上的義務。
澳洲移民部早在2004年7月即導入合法工作權利的網際網路查詢服務,稱為” Entitlement Verification Online”,澳洲僱主除了透過電話、傳真回覆等移民部所提供的服務方式外,也可以利用網路線上查詢,以確認所計劃聘雇勞工是否具備合法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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