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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加拿大今日(2010/4/15)簽訂<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

2010/4/16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今天(4月15日)與台北駐加拿大經濟文化辦事處簽署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這項備忘錄將能使18到35歲的加拿大和台灣青年,得以到彼此的領土上從事為期最長一年的旅遊與工作。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傅雷澤代表說,「透過這項安排,加拿大和台灣的青年可以獲得在海外獨特的工作和旅遊經驗,也增進對彼此文化的瞭解。」他強調,「這樣的交流可以進一步強化加拿大與台灣長久以來就建立的人際聯結。」

這項備忘錄是由傅雷澤代表與加拿大經濟文化辦事處駐渥太華代表李大維共同簽署,並預計在今年夏天開始生效。

這是加拿大外交暨國貿部為鼓勵青年交流所簽定的第26項雙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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