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企業公司內部員工派遣Intra-Company Transfer 是指基於加拿大的經濟利益考量,加拿大的條款允許跨國公司將海外的員工調派到加拿大分公司工作。 海外公司與加拿大公司的關係可以是:子公司、分公司、關係企業。為了符合Intra-Company Transfer的要求,跨國公司必須要在加拿大及海外有規則性的、系統性的、持續性的商品或服務等商業活動往來。
海外公司派員工前往加拿大設立新公司,該員工必須在加拿大公司擔任高階經理人或有專業技能,才有可能可以符合Intra-Company transfer的條件。
Intra-Company Transfer 的優勢 þ 快速審理 þ 主申請人及配偶均可在加拿大就業 þ 中學以下子女學費同加拿大公民 þ 銜接移民申請案快速彈性大 þ 免勞工局核可 |
÷申請的類別:
Ü 高階 (資深) 經理人 Senior Manager 及
Ü 專業人士 (Specialized Knowledge Workers)
÷對高階經理人及專業人士都適用的資格要求:
1. 申請人在申請前三年必須任職於將要派他到加拿大公司工作的雇主至少連續12個月,在海外公司的職位必須是類似的。但是,申請人目前不需為將派他到加拿大工作的公司員工。
2. 申請人將來不須要Re-locate到加拿大,申請人應該在加拿大公司上班,並且至少停留25%的時間,否則,移民官可能會請他申請商務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