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mily Immigration
美國第一類 親屬移民
美國親屬移民介紹|至親親屬與優先類別條件一次看懂|緹依國際
美國親屬移民分為兩種:「不受配額限制」與「受到配額限制」。受到配額限制的類別,通常從提出申請至拿到移民簽證,需要等待若干年。
1. 不受配額限制移民(至親親屬)
此類別無配額限制,申請對象為美國已成年公民的父母、配偶或未成年子女。
- IR-1:美國公民的配偶
- IR-2:美國公民未滿 21 歲的未婚子女
- IR-3:美國公民在海外領養的孤兒
- IR-4:美國公民在美國境內領養的孤兒
- IR-5:美國公民的父母
2. 受到配額限制移民(優先類別)
受配額限制的親屬移民總名額約為 48 萬人,依據優先順序分類如下:
優先類別
每年配額
申請對象與限制
第一優先(F1)
23,400 名
美國公民年滿 21 歲的未婚子女(繼子女)
「未婚」包含從未結婚或已離婚者(以申請時狀態為準)
第二優先(F2)
114,200 名
永久居民(綠卡)的配偶、未婚子女、繼子女
- F2A:配偶及未滿 21 歲的未婚子女、繼子女
- F2B:年滿 21 歲的未婚子女、繼子女
第三優先(F3)
23,400 名
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被領養子女、繼子女
領養關係需在未滿 16 歲前發生
第四優先(F4)
65,000 名
美國公民的兄弟姊妹
由於申請案件量大,排隊時間很長(台灣地區經常要排上十年)
※ 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之確立,必須於子女未滿 18 歲前發生,方適用於相關優先類別
資訊來源:美國移民局官方 — Family
美國親屬移民分為兩種:「不受配額限制」與「受到配額限制」。受到配額限制的類別,通常從提出申請至拿到移民簽證,需要等待若干年。
1. 不受配額限制移民(至親親屬)
此類別無配額限制,申請對象為美國已成年公民的父母、配偶或未成年子女。
- IR-1:美國公民的配偶
- IR-2:美國公民未滿 21 歲的未婚子女
- IR-3:美國公民在海外領養的孤兒
- IR-4:美國公民在美國境內領養的孤兒
- IR-5:美國公民的父母
2. 受到配額限制移民(優先類別)
受配額限制的親屬移民總名額約為 48 萬人,依據優先順序分類如下:
| 優先類別 | 每年配額 | 申請對象與限制 |
|---|---|---|
| 第一優先(F1) | 23,400 名 |
美國公民年滿 21 歲的未婚子女(繼子女) 「未婚」包含從未結婚或已離婚者(以申請時狀態為準) |
| 第二優先(F2) | 114,200 名 |
永久居民(綠卡)的配偶、未婚子女、繼子女
|
| 第三優先(F3) | 23,400 名 |
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被領養子女、繼子女 領養關係需在未滿 16 歲前發生 |
| 第四優先(F4) | 65,000 名 |
美國公民的兄弟姊妹 由於申請案件量大,排隊時間很長(台灣地區經常要排上十年) |
※ 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之確立,必須於子女未滿 18 歲前發生,方適用於相關優先類別
資訊來源:美國移民局官方 — Fami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