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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商業類移民體檢放寬

2007/9/19
加拿大移民局2007年9月7日公告宣布,商業類(企業家、投資、自僱)移民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若體檢報告被認定為會對社會服務有過度的需求(excessive demand on social services),申請人可提出聲明書(Declaration of Ability and Intent)及相關文件,即有機會通過體檢獲得移民簽證。

在申請移民的過程中,若申請人或任何一個併案家屬因某種疾病或身體的殘疾,被體檢單位認定將來會對醫療資源或社會服務(如,居家看護、特殊教育、社會及職業復健等等)有過度的需求,也就是將來在醫療或社會服務上的花費,高於加拿大平均每人所需的醫療及社會服務的花費,則移民申請案將因體檢未通過而被拒絕。

但是根據最加拿大高法院對於二件商業移民案件的判決,認定身體有殘疾的申請人或其家屬,除了加拿大公立的社會服務機構外,其實也可以自費、半自費甚至是免費地從民間的機構中獲得所需要的社會服務。所以在審核商業類申請案時,應該考慮到申請人是否有意願及能力支付這些社會服務所需的費用,而不會過度使用公共資源。

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在被移民體檢單位認定為將來可能會需要大量的社會服務時,只要簽署聲明書表示有意願且有足夠的財力支付所需的費用,並提出相關的計劃,說明將如何安排所需要的社會服務或醫療資源,最後再通過體檢官員及移民官的認可,即可通過體檢獲得移民簽證。

此次移民局只針對商業類(企業家、投資、自僱)移民的申請案放寬體檢標準,申請人或併案家屬若有可能會對社會服務有過度需求時,除了簽署聲明書及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外,移民官同時會再次審查申請人的資產,確定在扣除將來所需的支出後是否尚符合商業移民的規定。所以申請人若有這方面的需要,建議還是要與資深、專業的移民顧問討論後,再提出相關文件,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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