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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技術移民重大變革, 新法9月1日實施 把握送件時機!

2007/4/12
澳洲技術移民類別 (General Skilled Migration, GSM)將有重大變革,新法將於2007年9月1日正式實施。 凡在2007年8月31日以前送件的申請案將不會受到新法的影響。

澳洲政府曾在去年委託專家學者,對現行澳洲獨立技術移民類別申請資格條件及評分制度做整體評估及檢討。評估報告已於2006年3月完成, 其中有多項建言及改變, 澳洲移民部長也相當重視這份報告的建議。日前澳洲政府已經宣布將全面針對整個移民類別分類、基本要件及評分表做調整。新的重大改變如下:

1.基本要件中的英文程度要求將由原來的IELTS 四項的每一項達5級提升至每一項達6級 (除了
申請Trade occupation 職業或區域贊助類別者除外)。 另外在評分表中英語能力若每一項均
達到7級標準, 會另有10分的額外加分。
2. 針對所有申請人的最近工作經驗年數的要求將改為一致性。 現行法規中 若提名職業屬40分
或50分, 在申請前3年, 工作須滿2年。 職業屬60分者,申請前18個月, 工作須滿1年。
新的法規將改為不管職業屬40、 50或60分,一律在申請前24個月工作須滿12個月。
3. 申請人的工作屬於澳洲需求人才名單, 必須在此需求職業(或相近職業)工作至少12個
月。 現行法規並工作年限的要求。
4. 獨立技術類別架構會簡單化。 將原有的15個類別減至9個類別: 4個類別可在境外申請, 5
個類別可在境內申請。

澳洲政府也非常看重澳洲學歷及澳洲工作經驗。在去年評估期間, 澳洲政府也廣泛徵詢產業界意見, 澳洲雇主們均認為在澳洲有過工作經驗及受過高等教育的申請者在勞工市場上勝出是很重要的指標。 因此,在新法的評分表中將加重此兩項的得分
1. 若在申請前48個月內中有12個月的澳洲工作經驗, 則可多得10分。
2. 擁有澳洲博士學位(至少修習兩年)可以得分25分。 若同時擁有澳洲學士及碩士學位(至少修
習3年),或澳洲學士及榮譽(Honours)文憑(至少修習3年)則有15分加分。

針對澳洲國際留學生完成兩年課程後六個月內若未能符合申請獨立技術類標準, 可以申請485 簽證類別。 此簽證是新推出的類別, 給予申請人18個月效期的臨時居留簽證留在澳洲工作、 修習語言課程來增加英文能力或旅遊等方式來拓展對澳洲文化或勞工市場的瞭解。 在簽證有效期間可以隨時提出獨立技術類的申請。 另外 還有一項新的簽證類別讓海外學子就讀於澳洲認可的學校且所主修科系是澳洲需求人才名單中, 可以申請476臨時居留簽證類別。 此簽證給予海外學子18個月效期之臨時簽證可以至澳洲工作或讀書,日後也可轉換永久居留簽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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