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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gration Changes from 1 July / 澳洲2009年7月1日起之移民改變

2009/8/17
自2009年7月新的會計年度起, 大部份的簽證費用都調升20% ,以平衡日趨增加的移民及非移民簽證手續成本。 如技術移民第一階段規費由澳幣2105也調升至澳幣2525, 而學生簽證也由澳幣450調升至澳幣540。其它類別的簽證則按CPI 澳洲消費指數的標準酌量調升。

其他與移民相關的改變還包括以下幾點:
1.移除對同性配偶或異性事實配偶的岐視。 因此自2009年7月1日起同性配偶或異性事實配偶及他們的子女, 在申請所有簽證類別中他們都可以以配偶及撫養子女身份併案申請
2. 移除退休居留410簽證一週僅能工作20小時的限制, 允許他們能對澳洲社區做更大的貢獻, 譬如: 義工服務
3. 以往允許父母繳款特許依親類別 (143/864類別) 不將配偶併入, 以減少規費及10年保證金的負擔。 (在第二階段規費繳交,每多一成人要多繳A$1485,另外保證金也是多一成人多A$4000) 。 然而日後發現這些已經持有父母繳款簽證者用配偶依親的方式將之前未併案的配偶擔保至澳洲, 以規避繳納保證金及規費。自2009年7月1日起 ,移民局不允許永久父母繳款特許依親簽證持有人在五年內擔保其配偶至澳洲以確保他們透過正規繳款特許依親方式繳交完整的保證金及規費, 以平衡澳洲政府在父母依親這區塊所花費澳洲資源的成本負擔。 因此即凡是在2009年7月1日當天或之後核發之永久繳款特許依親簽證者,及在核發簽前已存在配偶關係者皆適用此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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