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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局公佈移民優先類別諮詢

2008/7/7
加拿大移民部長於2008年07月03日公布,通過預算法案C-50 (Budget Bill C-50)後包含在內的移民法規修正,移民部與各單位針對 “加拿大移民優先類別”諮詢討論的詳細資料。

新移民法讓移民部長有權力可以對下列項目核發指示:
1. 優先審理的申請案類別
2. 退還給申請人的申請案類別
3. 保留以後審理的申請案類別

新法主要的目的是抑止申請案繼續積壓,讓希望到加拿大的申請人,申請案在6~12個月以內就能獲得決定,而非目前6年的等待時間。新移民法讓加拿大的移民制度與勞工短缺更密切的整合,所以,新移民到加拿大能有更多機會找到自己領域的工作機會。

諮詢會著重在找出職業短缺名單、移民局在回應短缺名單的角色、國外學歷認證的障礙。他們會協助發展給移民官員使用的指導手冊,以確認哪種申請案屬於優先審理,特別是聯邦技術類別。

移民部長表示:“新的移民法讓我們可以更快速的將擁有加拿大勞工市場需要技能的外國人,短時間內抵達加拿大。我們目前所做的諮詢,就是要正確的定義這些需求,這會幫助我們的經濟,協助新移民及其家庭。”

自7月7日開始,移民部會與所有省份及領地、主要的關係人,進行一連串面對面的會議、視訊會議…等諮商。商業團體、勞工團體、學校及非政府機構的代表將會被邀請參加諮商會議。

移民部長8月會與國家的關係人進行圓桌會議,其他團體或有興趣的個人若想提供意見,請於7月底前將意見以網路線上方式提供給移民部。

移民部長表示︰“我們承諾會在全國諮商,目前正在實現我們的承諾。我相信這個總盤考量的方式會幫助我們找出屬於優先審理的工作類別,並允許我們準備相關的手冊,以反映各省、領地及關係人的專業。

在諮商過後,手冊會發佈在加拿大公報上,可以在移民部的網站上查詢,也會出現在向國會報告的移民年度報告上。

為了達成2008年的移民計畫,允許240000~265000新移民進入加拿大,移民部的任務是繼續審理全世界各地在2008年02月27日之前收到的申請案。有些類別的等待時間超過6年,少數領事館目前在審理2008年送件的申請案。

法案不會影響聯邦與各省份簽署的省提名合約或魁北克省的技術移民,法案也不會影響難民保護、家庭團聚。換言之,CIC會對未受影響的申請案用平常的方式審理。

聯邦技術類別的申請人若已獲得加拿大的工作聘僱,申請案會被審理。否則,2008年02月27日當日及以後領事館收到的申請案,會依照新法實施後公佈的法則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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