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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海外被收養子女申請公民的第一站-- Sydney

2008/2/27
加拿大政府去年修改國籍法並於2007年12月23日實施,讓在海外收養子女的加拿大父母可以在完成合法的收養程序後,直接幫被收養的子女申請公民權及加拿大護照,而不再需要經過永久居民的程序。

在這個法令實施後,移民局位於Nova Scotia 省Sydney的案件處理中心為審理此類案件的第一站。為海外被收養子女申請公民的申請案分為二個階段,第一個階段,Sydney的官員會先確認收養小孩的父母之一是否為加拿大公民,一旦確認是加拿大公民後,會通知收養的父母進行第二階段,為被收養的小孩申請公民入籍。截至目前為止,移民局已收到273件第一階段的申請案。

Sydney案件處理中心於1983年成立,今年已是第25年,目前有超過250人在處理PR卡及公民權的申請案。自2002年6月28日加拿大新的移民法實施至今,已核發將近230萬張PR卡給新舊永久居民。在過去五年中,每年平均收到221,000個公民申請案,以及67,000個公民證明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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