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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相關規定

役男出境相關規定

2014-07-17

-發稿單位: 役政署

內政部修正放寬役男出境就學限制

內政部於今(17)日部務會報通過「役男出境處理辦法」修正草案,放寬役男出國念書年齡限制,將來役男出國念書,最高年齡限制為大學以下24歲,碩士為27

歲,博士為30歲,有利於役男的生涯規劃。

內政部表示,以往尚未服役的役男若要至國外留學,必須於19歲那的131日以前出國,否則就必須等到服完兵役再出國留學。為提升國際競爭力及便利青年學

子生涯規劃,本次配合今(103)年64日已修正公布的「兵役法施行法」,修正配套辦法,未來役男只要符合「就讀學歷及「就學最高年齡」的限制,出國就

讀大學以下學歷在24歲以前、碩士在27歲以前及博士在30歲以前,即可以出國念書,使役男可更彈性規劃未來的生涯。

此外,本次也配合修正放寬役男返國停留及延期出境的期限,將現行在內停留期間,每次不得超過2個月,修正為不得超過3個月,以符合實際需要。同時也刪除

經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的臺商及其員工之子身分的役男,須與父母共同居住3年的規定,並增列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對出境就學役男清

查及統計等作業事項,以利掌握男出境就學情形及後續徵兵作業。

內政部強調,「役男出境處理辦法」修正草案近期將陳報行政院核定後布施行,並將請教育部、國防部及各直轄市、縣()政府公告周知,加說明宣導,以擴大

實施效益。未來也將加強辦理役男出境後的清查、統及後續的徵兵處理作業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兵役公平。

 

*兵役法施行法相關條文>>>(可點選連結參考詳細內容)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四日修正公布之「兵役法施行法」部分條文,定自一百零三年八月六日施行。